标段/包名称:
华夏电力2027-2028年CEMS定期校验与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6ZB1188/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11-06 17: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11-11 17: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6-11-30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731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2年,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华夏电力2027-2028年CEMS定期校验与环保自行监测项目技术服务。其中包括:
(1)各机组总排口CEMS定期校验(颗粒物、流速、湿度、温度、含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各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烟气量、含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氨、烟气黑度及烟气辅助参数);
(3)厂界噪声、厂界颗粒物、厂界硫化氢、厂界氨、尿素站氨、油库周边及厂界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排放监测;
(4)温排水(脱硫海水)监测(pH、总汞、总铅、总镉、总砷、余氯、水温、DO、COD、总碱度、亚硫酸盐、硫酸盐);
(5)循环水(脱硫海水)定期监测(水温、pH、盐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重金属、硫化物、硫酸盐、氯离子、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等);
(6)厂区地下水监测(pH、耗氧量、硫化物、氟化物、氨氮、石油类、总硬度、总汞、总铅、总镉、总砷);
(7)粉尘有组织及无组织颗粒物监测(#5机组碎煤机室、渣仓、T-31转运站排放口及周边);
(8)检测方案编制、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及配合环保检查,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有监测指标(提供CMA证件附表,监测指标认证范围应至少包括以下监测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含氧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湿度、厂界噪声、烟气黑度、烟气汞及其化合物、厂界颗粒物、厂界氨、非甲烷总烃)。
供应商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委托的燃煤机组CEMS比对监测(或定期校验)服务项目业绩(服务期至少一年,同一公司的业绩按1个统计),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委托的燃煤机组CEMS比对监测(或定期校验)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为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或合同证明页或项目负责人履历清单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检测内容和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