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国投盘江盘北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6ZB0512/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5-19 15: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5-25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6-10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50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服务期限:
(1)成果文件的提交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阶段的《初步设计报告》(含1:500地形图)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招标人组织召开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修改;《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审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编制;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细勘察报告》;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蓝图)。
(2)工程施工期间的配合工作期限: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盘北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积极提供勘察设计配合服务。
招标范围:
负责盘北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开展盘北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范围为本建设工程一、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不含周边排洪设施建设)。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范围为本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含周边排洪设施建设)],并出具《详细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以及施工图(蓝图)、工程预算书、一期建设工程竣工图等相关成果文件;(2)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内部评审,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报告》内容,并取得内部审查意见;(3)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施工图;(4)完成安全专篇、消防专篇编制,并取得专家审核意见;(5)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编制等相关工作。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水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坝体高度≥50米或库容≥500万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或填埋场建设勘察和设计(在同一合同或不同的合同内体现同一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均可,按一个有效业绩计算)的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坝体高度或库容的,须提供合同对应建设方或发包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合同及证明材料中均无法体现坝体高度或库容的,将视为无效业绩)。
备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赤泥、磷石膏、其他工业副产石膏、钻井岩屑、食品残渣、纺织皮革业废物、造纸印刷业废物、化工废物、可再生类废物等。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至少具有1个坝体高度≥50米或库容≥500万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或填埋场建设勘察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在业绩合同或者简历表中体现均可,在同一合同或不同的合同内体现同一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均可,按一个有效业绩计算)。
(2)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连续近三个月(2025年11月(含11月)及以后)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社保由上级单位缴纳,应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