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四川雅砻江两河口抽蓄、卡拉、牙根一级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进水球阀及主厂房桥机设备监造
标段/包编号:
000645-24ZB0348/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4-07 22: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12 22: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4-29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242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预计约242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C1包:
(1) 预计抽蓄机组及进水球阀制造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期~2030年12月31日。
(2) 预计主厂房320t/80t/16t单小车桥式起重机制造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期~2030年12月31日。
(3) 如本合同监理工作未能在2030年12月31日结束,则监理服务期自动顺延直至合同工作全部结束为止。档案整理移交时间不计入合同规定的有偿服务期。
(4) 由于委托人、设备制造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服务期延长在12个月以内时,监理费用不作调整;若监理服务期超出上述限制,双方可对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因监理人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委托人不承担服务延长期的监理费用。
C2包:
(1) 预计水轮发电机组制造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期~2030年12月31日。
(2) 预计主厂房500t/100t/16t单小车桥式起重机制造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期~2030年12月31日。
(3) 如本合同监理工作未能在2030年12月31日结束,则监理服务期自动顺延直至合同工作全部结束为止。档案整理移交时间不计入合同规定的有偿服务期。
(4) 由于委托人、设备制造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服务期延长在12个月以内时,监理费用不作调整;若监理服务期超出上述限制,双方可对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因监理人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委托人不承担服务延长期的监理费用。
C3包:
(1) 预计水轮发电机组制造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期~2030年12月31日。
(2) 预计主厂房一台300t+300t/50t/10t双小车桥式起重机、一台125t/32t/20t单小车桥式起重机制造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期~2030年12月31日。
(3) 如本合同监理工作未能在2030年12月31日结束,则监理服务期自动顺延直至合同工作全部结束为止。档案整理移交时间不计入合同规定的有偿服务期。
(4) 由于委托人、设备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服务期延长在12个月以内时,监理费用不作调整;若监理服务期超出上述限制,双方可对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因监理人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委托人不承担服务延长期的监理费用。
招标范围:
C1包:
(1) 4台套额定功率为300MW、额定转速为272.7r/min的抽水蓄能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监造,4台套抽蓄机组分别由两个设备制造承包人供货,具体设备制造承包人情况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 4台套公称直径约为3.4米、设计压力不小于4.80MPa的进水球阀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监造,4台套进水球阀分别由两个设备制造承包人供货,具体设备制造承包人情况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2台套主厂房320t/80t/16t单小车桥式起重机监造。
(4) 监理人须对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含尾水管、排水阀、蜗壳、机坑里衬、转轮、进水球阀等制造)、厂内组装、试验、检验、包装发运、运输至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批次等质量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人须派出常驻工厂的监造工程师。
(5) 监理人抽检监造设备关键部件材料,并提交正式检验报告。
(6) 监理人抽检监造设备关键设备铸锻件、焊接件焊缝无损检测,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7) 监理人根据招标人工程档案编制实施细则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及提交。
C2包:
(1) 4台套额定功率为255MW、额定转速为93.8r/min的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监造。
(2) 2台套主厂房500t/100t/16t单小车桥式起重机、2台套320kN/50kN电动双梁检修吊、2台套10000kN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监造。
(3) 监理人须对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含尾水管、排水阀、蜗壳、机坑里衬、转轮散件工地组焊加工等异地制造)、厂内组装、试验、检验、包装发运、运输至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批次等质量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人须派出常驻工厂监理的代表。
(4) 监理人须安排专人常驻卡拉水电站转轮加工场对水轮机制造、检验、试运进行全过程监理。
(5) 监理人抽检监造设备关键部件材料,并提交正式检验报告。
(6) 监理人抽检监造设备关键设备铸锻件、焊接件焊缝无损检测,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7) 监理人根据招标人工程档案编制实施细则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及提交。
C3包:
(1) 3台套单机额定功率100MW、额定转速83.3r/min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设备监造服务。
(2) 1台套主厂房300t+300t/50t/10t双小车桥式起重机、1台套主厂房125t/32t/20t单小车桥式起重机设备监造服务。
(3) 监理人须按合同约定对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厂内组装、试验、检验、包装发运、运输至工地现场(规定地点)、交货批次等质量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人须派出常驻工厂监理的代表,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5节要求完成相关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人抽检监造设备关键部件材料,并提交正式检验报告。
(5) 监理人抽检监造设备关键设备铸锻件、焊接件焊缝无损检测,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6) 监理人根据招标人工程档案编制实施细则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及提交。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甲级),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水力发电站设备)。
供应商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机额定容量250MW及以上的水轮机和发电机制造监理业绩,且所监理的水轮机和发电机均投运一年及以上。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证书,具有水轮机和发电机制造监理项目总监或副总监管理经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