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沙朗乡、西翥街道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4ZB1026/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0-17 17: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4 17: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11-14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工期(天):
15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工期说明:
总工期不超过15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本项目组件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供货设备运抵现场后的其余所有工作由EPC中标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合同价格中。
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部分土地流转(投标人负责办理,招标人按相应金额支付政府)、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完成项目建设所有支持性文件办理,总设报告概算收口、光伏项目补勘工作,临时设施(如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等),投标人因施工引起原有路面受损修复、永久道路修建、光伏场区道路修建。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职业病五个“三同时”、电能质量监测等所有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包含电站水保设施、植被恢复等项目实施,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工作,并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移交。临时用地的协调、土地租赁(承包人负责办理,招标人按相应金额支付政府)、拆迁、移坟、场地平整、设备材料接收、卸货、现场管理、二次搬运、其他建设所需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设计期间投标人不准进行设计优化。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项1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须包含光伏场区和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EPC总承包合同业绩(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可提供合同对应发包人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联合体形式的合同,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至少具有1项1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须包含光伏场区和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E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可提供合同对应发包人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须附项目经理连续三个月(2024年6月及以后)社保缴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