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国投洋浦油储生物航煤仓储及装卸配套服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000645-26ZB0568/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5-26 2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6-01 08: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6-16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工期(天):
30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工期说明:
(1)设计进度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第一阶段30个日历天内前完成罐区部分场地平整、土方平衡、地基处理、给排水、建筑、结构、以及涉及长周期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影响现场施工相关内容的详细设计,第二阶段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详细设计内容。
(2)码头施工节点要求: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码头部分交工验收(含紧急切断阀);配合各专项验收及负责整改工作,确保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3)罐区施工节点要求: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围墙(含围墙区域的阀门及跨线)至码头门岗紧急切断阀的原料及产品管线、电伴热系统(含罐区内电源)等施工内容,使其具备使用条件;2027年3月1日前完成罐区部分中交;配合各专项验收及负责相应的整改工作,确保2027年4月1日前完成投产试运行。
招标范围:
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和现行技术经济政策,完成:(1)罐区部分详细设计和详细设计阶段勘察。提供施工图、详细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图预算(EXCEL格式,带公式)、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书、项目效果图、勘察报告及提供相关设计服务,参加技术评审、技术协议谈判等与设计相关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各类审批手续所需的材料及方案;(2)罐区部分及码头部分施工、采购、安装、测量(如需要)、调试(含联动试车)、交工验收、三维数字化交付及保修等工作,协助发包人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相关成果符合国家现行水运工程、石油化工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项目概算总投资13516.68万元。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概算或估算总投资金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成品油或化工品储罐设计项目合同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概算/估算总投资金额页(若合同无法提供概算/估算总投资可提供相关政府或业主批件或证明材料)和签字盖章页)。
(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成品油或化工品储罐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交/竣工验收材料页,若相关内容无法体现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其他要求:
/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兼任施工负责人):1名,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具有5年(含)以上成品油或化工品储罐项目管理经验(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填写从事成品油或化工品储罐项目管理经验的工作年限),并且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担任过的成品油或化工品储罐施工合同业绩(在主要人员表中填写从事成品油或化工品罐区施工项目项目经理管理业绩);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承诺为准);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可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设计经理要求:1名,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可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可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安全经理要求:至少1名,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可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5)专职施工经理要求:至少1名,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含)以上成品油或化工品储罐项目管理经验(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填写从事成品油或化工品储罐项目管理经验的工作年限),并至少具有1项以管理人员的身份担任过的成品油或化工品储罐施工合同业绩(在主要人员表中填写从事成品油或化工品罐区施工项目管理业绩列表);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可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专职施工经理之间不得兼任。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