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国投金沙煤电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6ZB0841/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7-21 19: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27 1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8-12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9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金沙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和灰场地下水调查等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日内,提交金沙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入河排污口许可论证报告》;投标人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入河排污口许可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于评审结束后7日历日内完成前述报告书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入河排污口许可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及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及完成排污许可证、入河排污口许可申领。
招标范围:
开展环境现状监测和辐射监测,对金沙煤电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辐射环境影响进行踏勘、收资、监测、公参调查、分析、预测和评估;开展入河排污口许可论证、排污许可申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入河排污口许可论证报告》,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报告,将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入河排污口许可论证报告》报主管部门批复,跟踪协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情况,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排污许可证、入河排污口许可申领。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在同一合同或不同的合同内体现火力发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均可,按一个有效业绩计算)的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在同一项目或不同的项目内体现火力发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均可,按一个有效业绩计算)项目负责人业绩(在业绩合同或者简历表中体现均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